禁运物品规定
以下是禁止邮寄的物品:
1. 各类麻醉药物及毒品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 、冰毒、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
2. 各类武器、弹药。如枪支、子弹、炮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
3. 各类爆炸性物品。如雷管、炸药、火药、鞭炮等
4. 各类易燃性及助燃物品,其性状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
5. 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
6. 各类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化学品等
7. 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
8. 各类有毒物品及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等
9. 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
10.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、宣传品、印刷品等
11.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
12.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。如国家秘密文件和 资料、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、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
13.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
14.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
备注:寄件人在邮寄前须清楚了解禁运物品的规定。本公司有权依法对托寄物品进行验视,如发现禁止寄递物品,有权配合相关部门追究寄件人违法寄递的法律责任。